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配套餐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19-11-26   来源:九州网页登陆   浏览: 654

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配套餐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九州网页登陆受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配套餐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配套餐饮工程;

2、采购编号:2019-11-4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1559100.00元;

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谈判文件内全部内容;

6、工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三、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9年11月25日

评审地点:栾川县方皮路半山小巷东50米金鼎广告3楼23楼会议室。

四、谈判小组名单:张海亮、王艳丽、夏晓峰

五、成交人名称、地址、金额:

成交人名称:河南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林州市开元街道卓越太阳城商业楼四楼

成交金额:1540000.00元

六、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九州网页登陆官网》。

七、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11024元,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称: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址: 栾川县潭头镇金城大道

联系人: 刘女士     

 话: 1352590091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称: 九州网页登陆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话: 17337991913   

十三、附: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配套餐饮工程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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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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