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A包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A包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9-95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3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A |
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和质保服务 |
漯河市春之光商贸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科技市场2幢1-2层10号 |
571000.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孙书元(谈判小组组长)、蔡伟君、李传阳(招标人代表)。
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856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5日
十、其他
1.定标日期:2019年12月4日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九州网页登陆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2.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系人:孟主任 电 话:0371-64560181
3.代理机构:九州网页登陆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康鑫 刘丹丹 丁惠宾
电 话:0371-85510622 /63819622
发布人:九州网页登陆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