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3-31   来源:九州网页登陆   浏览: 1633


招标编号:HNCX-2021-013号

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在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科创中心11楼会议室准时召开,评标工作在楼评标室进行。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NCX-2021-013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浩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258293.49元

      中标工期: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大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72755.99元

          中标工期:8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60816.64

          中标工期:80日历天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141—202145日。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461957233

招标代理机构:九州网页登陆

联系人:候女士

电  话:15539250207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科创中心9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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