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LY-2021-046
2、项目名称:栾川县冷水镇龙王庙村旅游产品产销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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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栾川县冷水镇龙王庙村旅游产品产销中心项目 |
河南梯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重渡沟管委会街上村12号 |
3902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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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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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栾川县冷水镇龙王庙村旅游产品产销中心项目 |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
60日历天 |
左建峰 |
豫 241161828493 |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为民、孙继民、李鹏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参照发改委[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3031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州网页登陆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冷水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38885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州网页登陆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337991913
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