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84
2、采购项目名称:创建缺株补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0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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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创建缺株补栽项目 |
河南圃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丰华路1号连飞大厦3幢605室 |
8665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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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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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建缺株补栽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10日历天 |
张仙 |
豫241141573559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志斌、张宝龙、魏强、和广磊、游晓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地 址: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丁香路交叉口
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0379-6565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州网页登陆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8379945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837994536
八、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021年10月13日